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54号
2007年10月17日 0:0 5643次浏览 来源: 中国有色网 分类: 政策法规
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54号(关于公布对国内企业为开发、制造大型全断面隧道掘进机而进口的部分关键零部件所缴纳的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实行先征后退有关问题)
【法规类型】 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 关税征收管理类
【文 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54号 【发文机关】 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 2007-10-15 【生效日期】 2007-10-15
【效 力】 [有效]
【效力说明】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国务院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有关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07〕11号)的有关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以海关接受企业申报的日期为准),对国内企业为开发、制造大型全断面隧道掘进机而进口的部分关键零部件所缴纳的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实行先征后退。现将有关执行问题公告如下:
二○○七年十月十五日
办公厅
责任编辑:CNM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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