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所发布《指定交易实施细则》
2007年05月15日 0:0 4938次浏览 来源: 中国有色网 分类: 政策法规
根据《细则》,投资者在办理指定交易时,须通过其委托的交易参与人向上证所交易系统申报证券账户的指定交易指令。申报经上证所交易系统确认后即时生效。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根据需要可以变更指定交易。据悉,《细则》自2007年5月15日起实施。1997年7月28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全面指定交易制度试行办法》同时废止。
责任编辑:CNM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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