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改革委:十地区将淘汰4167万吨落后炼钢能力
2007年05月15日 0:0 4931次浏览 来源: 中国有色网 分类: 政策法规
在沟通协商基础上,北京、河北、山西、辽宁、江苏、浙江、江西、山东、河南、新疆等十个主要产钢省(区、市)与发展改革委签订了《关停和淘汰落后钢铁生产能力责任书》。
从发展改革委了解到,仅河北、山西、河南、江苏、山东五省现有落后炼铁产能占全国落后炼铁总能力70%,落后炼钢能力占全国落后炼钢总能力50%。这十个省(区、市)今年要关停和淘汰落后炼铁能力2255万吨、落后炼钢能力2423万吨。
“第一批责任书的签订只能说是淘汰落后产能第一阶段,在认真抓好落实,完成目标责任的同时,还要研究提出第二阶段需要淘汰的任务。”发展改革委主任马凯说。
了解到,钢铁行业关停淘汰落后产能的目标是,到2010年前,全国淘汰落后炼铁能力1亿吨、落后炼钢能力5500万吨。
发展改革委要求,这十个省(区、市)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与有关企业签订责任书,督促限期关停和淘汰;充分发挥法律手段在关停和淘汰中的作用,把好土地、信贷、环保和市场准入关,做到依法关闭,依法淘汰,依法监督。
马凯强调,要限期落实差别电价政策,一律不得自行出台对高耗能企业实行优惠电价的措施,目前还在实行优惠电价的,要立即停止执行;发展改革委将在门户网站及时公布落后产能企业名单,请社会监督。
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研究关停和淘汰落后的补偿措施,妥善安置职工就业和生活,为转产企业发展创造条件。
责任编辑:CNMN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yujingqiu.com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