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垃圾”污染何时住手

2008年02月18日 0:0 2909次浏览 来源:   分类: 节能减排

废旧电池随手乱扔 “过期”电视垃圾旁安家
“电子垃圾”污染何时住手
 
        废旧电视机、冰箱、电子通讯设备和被淘汰的精密电子仪器、仪表等随处抛扔,有的在露天经过曝晒和雨水浸泡后,有害物质外泄,严重污染环境,“电子垃圾”污染已经不容忽视。目前淄博张店城区电子产品污染现状如何?是什么因素造成了电子垃圾污染?如何有效消除?带着这些问题,记者近日对此进行了采访。 

废旧家电随处“安家” 
        近日记者在街道和几个小区内走了走,发现很多单位垃圾堆放处,大都有被扔掉的家电零部件,尤其是各种废旧电池随处可见。当垃圾被焚烧或雨水冲刷后,有毒气体与物质就开始外泄。
        在淄博高新区一个废旧电器回收点记者看到,摊点旁堆满了废旧电器零件。一位中年妇女正在拆解一台电视机,各种零件拆下后被分类堆放在地上。聊天中她告诉记者:“这都是破电视,零件能卖的就卖,不能卖的就扔掉了。”
        “扔掉?扔哪?多污染环境。”记者不解地问。 
        “没事,回收的废旧电器都是这样分解的。” 
         废旧电器的污染到底有多严重?环保部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报废的电视机、电脑含有铅、铜、汞等大量有毒有害物质,掩埋、丢弃、焚烧都会对土壤、水源、动植物造成污染,严重危害人们的健康与生命安全。被随手扔进垃圾桶的手机电池,当废品卖掉的旧电器,甚至一个小小的电源开关,一旦处理不当,都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在居民区内调查时记者还发现,市民的环保意识很淡薄,对电子垃圾的处理也处于自生自灭状态。

拆解“游击队”无孔不入 
        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电子垃圾回收利用率低、污染严重呢?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目前,废旧家电的回收利用一般遵循“先利用后拆解”的原则。“先对保持基本功能的旧家电,通过检查、清洗、简单的维修后,能卖的就再次卖了。”采访中一家旧货市场摊点的老板告诉记者。
        不能直接利用的就进行拆解回收,最后才采取机械、物理、化学的方法回收原材料。在这样的过程中就不可避免地造成污染。其实,2004年我国就公布了《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废旧家电处理企业实行资格认定制度,家电生产企业、经销商和售后服务机构有义务回收废旧家电。采访中记者从几家较大的家电卖场了解到,尽管一些家电销售企业在卖场内设有废旧家电回收点,有的还推出了“以旧换新”的活动,且回收价格较高,但是效果并不理想。“沉重的家电搬运到大商场,不仅费时费力,还要额外贴运费,还不如几十块钱卖给收废品的。”采访中市民马女士坦白地告诉记者。
        商场每天的回收量不尽人意,“游击队”生意却十分红火。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各小区门口,经常有蹬着三轮车回收废旧电器的人,他们大多在车上竖块牌子或在地上摆张塑料布,上面写着:高价回收废旧电器,电视机50元—100元;洗衣机100元;空调200元—500元;电脑100元—300元。出于利润的考虑,这类回收“游击队”往往对于回收物品的范围有着“严格限制”,由此就形成了居民家中大量废旧电子产品卖不出去,而同时很多正规回收处理企业废旧电子产品却来源不足的尴尬局面,这也是造成废旧家电流入非正常渠道的又一因素。

旧家电商场上门回收 

        随着电子信息时代的来临,电子垃圾污染问题已成为焦点,那么,怎样才能有效避免电子产品污染呢?采访中相关专家也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和设想,他们认为,解决这一问题首先要对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实行地方政府负责制,做到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编制废旧家电回收处理规划,并建立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专项基金,鼓励家电生产企业多元投资建设废旧家电处理企业,鼓励废旧家电回收处理的科学研究及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示范推广与应用。避免对不能直接利用的二手电器进行私自拆解、配用。
        另外,对废旧家电进行集中处理,并对商场实行“谁卖谁回收”,即哪家商场卖出的,家电产品报废后由客户打电话通知商场,再由商场按客户要求的时间地点上门回收。让家电生产企业和经销商有责任与义务回收废旧家电,以避免“游击队”私拆乱卖,这样便可有效避免电子垃圾污染。(日照新闻网)

责任编辑:CNM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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