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东川区严查环境违法企业

2008年01月29日 0:0 4466次浏览 来源:   分类: 节能减排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领导指示精神和环保大会有关《决定》精神,自2007年9月5日以来,在省市环保部门的指导下,在东川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东川区环保局于2007年9—12月对辖区的冶炼、选矿及化工等行业的企业进行了拉网式环境大检查,共检查出环境违法企业75家,立案75家,结案75家,其中,限期整改44家,行政处罚31家,共处罚金390万元,其中,市环保局处罚80万元。
  2008年1月3日省政府在东川召开专题调研会议后,区委、区政府及时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督促相关企业认真整改落实。
  1月4日,区环保局及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省环保局局长王建华同志的讲话精神,对照讲话中提出的问题,结合东川区拉网式检查结果,进行了梳理。
  1月7日,区环保局到省环保局就东川区环境违法企业查处情况进行了汇报。
  1月9日,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了东川区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明确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认清形势,深化认识,增强危机感和责任感;二是要态度坚决,措施强硬,严肃查处环境违法企业;三是要加强领导,积极整治。特别对云南铜业凯通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一分厂、昆明东川众智铜业有限公司、昆明金水铜冶炼有限公司、昆明全源矿业有限公司、昆明骏明矿业有限公司、昆明金合矿业有限公司、昆明碧龙矿产有限公司冶炼厂等7家企业施行“停电、停水、停产、停采、停爆破物资”。
  1月9日—10日,市环保局到东川区就贯彻落实省环保局局长讲话内容进行督查。
  1月13日,区政府在昆明召开新闻答谢会。
  1月14日,区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布置具体工作,即:一是对云南铜业凯通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一分厂、昆明东川众智铜业有限公司、昆明金水铜冶炼有限公司、昆明全源矿业有限公司、昆明骏明矿业有限公司、昆明金合矿业有限公司、昆明碧龙矿产有限公司冶炼厂7家企业施行“停电、停水、停产、停采、停爆破物资”的措施进行整改;对昆明天宝利碳素制品有限公司、东川碳素厂、昆明云铜稀贵铋业有限公司3家企业从2008年1月15日起停止污染物超标设施的运行,并进行整改;以上10家企业直到省、市、区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区水务局、东川供电分局、公安东川分局分别停止水、电、爆破物资的供应;并由区级领导挂钩负责督促落实。二是对手续不全的湿法选矿企业必须于2008年4月30日前完善相关手续。三是对环保设施不能稳定运行的企业进行限期整改。(环保总局网站)
 

责任编辑:CNM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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