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要求有色行业综合开发利用共伴生矿产资源 

2007年03月29日 0:0 2970次浏览 来源:   分类: 节能减排

  近日获悉,为促进资源综合利用,江西省有关部门要求各有色企业、矿山综合开发利用有色金属共伴生矿产资源。 
  江西省有关部门要求,有色企业、矿山选矿、冶炼过程凡制造成本加税费低于或等于销售收入的伴(共)生金属均应回收,对暂不能回收的含伴(共)生金属的物料要妥善保存。力争在宜春钽铌矿、漂塘钨矿、分宜珠江矿业公司、武宁钨矿等低品位矿的利用和综合回收上取得重大突破,进一步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水平。 
  江西省有关部门表示,今年将严格矿山建设工程(包括新建、扩建)设计文件审批。所有矿山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经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初步设计,并依法经过省有色行办审批。无设计或设计未经批准的,省有色行办将依法停止矿山的采掘作业和采选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完) 

责任编辑:CNM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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