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

2008年02月04日 0:0 8530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新技术

  一、资源税概述
  (一)、资源税、级差资源税和一般资源税的概念
  资源税是对自然资源征税的税种的总称。
  级差资源税是国家对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的单位和个人,由于资源条件的差别所取得的级差收入课征的一种税。
  一般资源税就是国家对国有资源,如我国宪法规定的城市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根据国家的需要,对使用某种自然资源的单位和个人,为取得应税资源的使用权而征收的一种税。
  (二)、我国资源税的概念和特点
  资源税是对在我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和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数量征收的一种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采《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应缴纳资源税。
  资源税的特点:
  (一)征税范围较窄
  自然资源是生产资料或生活资料的天然来源,它包括的范围很广,如矿产资源、土地资源、水资源、动植物资源等。目前我国的资源税征税范围较窄,仅选择了部分级差收入差异较大,资源较为普遍,易于征收管理的矿产品和盐列为征税范围。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对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将越来越重要,因此,资源税的征税范围应逐步扩大。中国资源税目前的征税范围包括矿产品和盐两大类。
  (二)实行差别税额从量征收
  我国现行资源税实行从量定额征收,一方面税收收入不受产品价格、成本和利润变化的影响,能够稳定财政收入;另一方面有利于促进资源开采企业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率。同时,资源税按照"资源条件好、收入多的多征;资源条件差、收入少的少征"的原则,根据矿产资源等级分别确定不同的税额,以有效地调节资源级差收入。
  (三)实行源泉课征
  不论采掘或生产单位是否属于独立核算,资源税均规定在采掘或生产地源泉控制征收,这样既照顾了采掘地的利益,又避免了税款的流失。这与其他税种由独立核算的单位统一缴纳不同。
  (三)资源税的作用
  1.调节资源级差收入,有利于企业在同一水平上竞争
  2.加强资源管理,有利于促进企业合理开发、利用
  3.与其它税种配合,有利于发挥税收杠杆的整体功能
  4.以国家矿产资源的开采和利用为对象所课征的税。开征资源税,旨在使自然资源条件优越的级差收入归国家所有,排除因资源优劣造成企业利润分配上的不合理状况。
  二、资源税纳税人、征税范围和税率
  1、资源税纳税人
  在我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
  2、资源税扣缴义务人
  在某些情况下,可由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代为扣缴税款
  3、资源税征税范围
  原油、天然气、煤炭、其它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盐这7类
  三、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及减免
  (一)资源税计税依据
  为应税产品的课税数量
  (二)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
  资源税的税目税额幅度表
  税目
  税 额 幅 度
  原油 8-30元/吨
  天然气 2-15元/千立方米
  煤炭 0.3-5元/吨或者立方米
  其他非金属矿原矿 2-30元/吨
  黑色金属矿原矿 0.4-30元/吨
  有色金属矿原矿 10-60元/吨
  盐 2-10元/吨
  固体盐
  液体盐
  资源税税目、税额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课税数量:
  (1)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
  (2)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数量为课税数量。
  其他规定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
  (三)资源税的减免税
  1.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
  2.纳税人开采过程中由意外事故等造成损失的,可照顾减免税
  3.国务院规定的其它减免税项目
  四、资源税的申报期限和纳税期限
  1.资源税纳税人的纳税期限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或者1个月,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具体核定。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纳税的,可以按次计算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
  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税款。
  扣缴义务人的解缴税款期限,比照前两款的规定执行。
  2.如何填写《资源税税收申报表》(见申报纳税20)
  3.如何填写《资源税纳税申报表》(见申报纳税21)
  资源税会计处理
  企业计提、缴纳资源税在适用会计科目、账务处理方面的规定。按照现行规定,企业缴纳的资源税,应通过“应缴税金——应缴资源税”科目核算,具体规定如下:
  (1)发生销售业务时:企业将计算出销售的应税产品应缴纳的资源税,借记“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缴税金——应缴资源税”科目;上缴资源税时,借记“应缴税金——应缴资源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2)发生自用业务时:企业将计算出自产自用的应税产品应缴纳的资源税,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应缴税金——应缴资源税”科目;上缴资源税时,借记“应缴税金——应缴资源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收购未税矿产品:企业收购未税矿产品,借记“材料采购”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代扣代缴的资源税,借记“材料采购”等科目,贷记“应缴税金——应缴资源税”科目;上缴资源税时,借记“应缴税金——应缴资源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4)外购液体盐加工团体盐:企业在购入液体盐时,按所允许抵扣的资源税,借记“应缴税金——应缴资源税”科目,按外购价款扣除允许抵扣资源税后的数额,借记“材料采购”等科目,按应支付的全部价款,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企业加工成固体盐后,在销售时,按计算出的销售固体盐应缴的资源税,借记“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缴税金——应缴资源税”科目;将销售固体盐应纳的资源税扣抵液体盐已纳资源税后的差额上缴时,借记“应缴税金——应缴资源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责任编辑:CNMN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yujingqiu.com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