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亮集团:获准入股宁夏银行股东资格
2009年01月08日 10:28 5017次浏览 来源: 中国证券报 分类: 铜资讯 作者: 陆洲
海亮股份今日(8日)公告称,公司于2009年1月7日收到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书面告知,公司已经取得入股宁夏银行的股东资格。此前的2008年12月17日,宁夏银行收到中国银监会下发的《关于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入股宁夏银行股东资格的批复》,同意海亮股份入股宁夏银行8000万股股份,占宁夏银行2008年底增资扩股后总股份的6.8%。
此前的9月11日,海亮股份曾公告称,根据宁夏银行增资扩股计划,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17600万元,按每股2.2元的价格购买其股份8000万股,占其拟增资扩股后股本总额123757万股的6.46%。
据了解,宁夏银行拟增资扩股70000万股,分两年实施,2008年完成国内定向增资50000万股,2009年完成引进外资20000万股。
海亮股份表示,通过投资入股宁夏银行,提高公司当前资金利用效率,积极尝试开辟新的利润增长点,并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单一产业结构风险;同时,有利于结成金融战略合作伙伴,为将来实现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融合创造条件。
据了解,宁夏银行目前为非上市城市商业银行,与同类似上市城市商业银行相比,其资产规模和资本金总额仍然偏小。因此,公司此项股权投资在未来回收时,可能面临投资价值受损或变现时间较长等流动性风险。本次投资需经宁夏银行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资料显示,截至2008年6月30日,宁夏银行注册资本人民币73757万元,资产总额为262.67亿元,负债总额为249.44亿元,净资产为13.22亿元,实现营业收入91600.18万元,净利润18666.81万元。
此前的12月31日,海亮股份还公告称,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等有关单位于2008年12月26日认定公司等349家企业为2008年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科宇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等430家企业为2008年第四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3年。根据相关规定,海亮股份及科宇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含2008年),公司及科宇公司所得税享受10%的优惠,即所得税按15%的比例征收。
责任编辑:kit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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