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恩镍业喜获高新技术企业及创新型企业认定

2009年01月08日 16:13 5069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镍资讯

  近日,吉恩镍业喜获高新技术企业及省级创新型企业认定。
  根据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有关规定,吉林省科学技术厅、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吉科办字[2008]124号文件,认定吉恩镍业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为3年。同时,依据《关于开展吉林省第二批创新型企业认定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吉林省科学技术厅下发吉科高字[2008]126号文件,认定吉恩镍业为吉林省第二批创新型企业。
  吉恩镍业获高新技术企业及创新型企业认定,既是对企业多年来科研创新工作的肯定,又可给企业带来所得税减免方面的优惠(企业所得税享受10%的优惠),同时对完善企业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提升企业整体科研创新能力、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都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责任编辑:刘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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