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矿加工费谈判近尾声 供应商看淡铜消费前景

2009年01月13日 8:39 4268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铜资讯

       据1月13日消息,铜精矿加工费(TC/RC)是铜精矿供应商向冶炼厂支付的、将铜精矿加工成精铜的费用,冶炼厂购买铜精矿的最终价格是在未来某一个月伦敦金属交易所(LME)铜均价的基础上扣减加工费所得。供应商与冶炼厂每年都对其签订的长单合同中的TC/RC费用进行谈判,最终确定的TC/RC水平治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铜精矿供应商(主要是矿山)和冶炼厂对来年中精铜消费需求以及铜价的看法。
  根据Metal Bulletin最新的消息,日本三菱材料公司已经和铜精矿供应商Freeport就2009年的铜精矿加工费达成一致:TC/RC为75/7.5,不包含价格参与条款———价格参与条款是指当铜价高于某一基准价如90美分/磅(约2000美元/吨)时铜精矿供应商向冶炼厂额外支付溢价的10%。75/7.5的TC/RC费用,低于日本冶炼厂最初的报价80至85美元,也低于中国铜原料联合谈判组82.5美元的报价,但与2008年45/4.5的TC/RC费用相比,已经有了大幅的提高,因此基本上能为各冶炼厂接受。但是在三菱材料公司和Freeport的合同中并不包含价格分享条款,这让大多数的冶炼厂感到失望,三菱材料的负责人在合同宣布之后就公开表达了他们的失望情绪。价格分享条款是冶炼厂在加工费之外另一个重要的收入来源,取消后对冶炼厂影响巨大。

谈判接近尾声
  随着三菱材料公司和Freeport铜精矿加工费谈判的尘埃落定,在目前国际铜精矿加工费的谈判机制下意味着2009年铜精矿供应商和冶炼厂之间关于加工费的谈判已基本结束。在铜精矿供应商和冶炼厂这两大阵营中,中国的江铜集团、铜陵有色等大型冶炼厂,日本的泛太平洋铜业、住友金属、三菱材料公司是加工费谈判中冶炼厂的代表,而BHPB和Freeport则是铜精矿供应商的代表。在冶炼厂阵营中,中国的大型冶炼厂组成了中国铜原料联合谈判组(CSPT),并且和日本、韩国、印度的多家大型冶炼厂组成了亚洲铜俱乐部(ACC)。
  据中国铜原料谈判组的内部人士透露,在进行年度加工费谈判前,各冶炼厂都会通过上述组织交流各自的谈判底线,因此上述任何一家冶炼厂的报价都具有很大的代表性。在供应商阵营中,多年来形成了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在BHPB和Freeport未和冶炼厂谈妥加工费之前,其他的供应商都不会和冶炼厂达成任何协议,因此BHPB和Freeport的报价实际上代表了所有供应商的报价。虽然BHPB和Freeport都在争夺加工费谈判的主导权,他们最终达成的价格并不完全一致,但笔者从中国铜原料谈判组的内部人士获悉,二者之间的差价不会超过5美元/吨。
  因此,我们基本上可以肯定2009年长单铜精矿的加工费在72.5/7.25至77.5/7.75之间,不包含价格分享条款,各矿山会在此基础上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如矿石品质、运输距离等)对部分条款进行小幅的调整,但不会有大的偏差。

供应商和冶炼厂的角力
  一年一度的铜精矿加工费谈判总是暗潮汹涌,在谈判中供需各方都会充分利用其在市场中的影响力,竭力夸大市场中于己有利的因素,而尽量避免不利因素对己方议价能力的影响,最终达成的加工费是冶炼厂和供应商多次角力的结果。
  在2009年度的加工费谈判中,BHPB仍在强调全球铜精矿面临的短缺情况,但金融风暴导致了全球实体经济的衰退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在经济衰退的背景下,各主要消费国对精铜的需求大幅减少,精铜的库存一路飙升,铜精矿供应紧缺的状况并不像BHPB描述的那么严重。事实上冶炼厂最大的谈判筹码来自铜精矿现货市场:根据我们掌握的信息,10月份之后铜精矿现货市场的供应就变得十分充裕,加工费也一路上扬:从66美元/吨一路上升至99美元/吨,并且在此期间从未出现下调。铜精矿现货市场供给的充裕为冶炼厂在谈判时提供了足够的底气,使得今年的加工费比去年有了大幅的上升。
  但长期看全球铜矿资源紧缺的状况并未从根本上得到改善,矿山的集中程度也远远超过冶炼厂,铜精矿市场总体上仍是一个卖方市场。全球经济暂时的低迷不能从根本改变冶炼厂在加工费谈判中的地位,在今年的谈判中冶炼厂仍将无法获得价格分享条款就是有力佐证。

供应商对铜消费需求不乐观
  2009年的TC/RC费用与2008年相比涨幅高达66.7%,矿山能够接受加工费如此大的涨幅,说明他们意识到了在全球经济衰退的背景下,铜的消费需求将大幅降低,铜精矿供应紧缺的局面不再甚至可能过剩。对未来消费需求的悲观预期,加上铜价低迷、加工费高企,矿山将不会进行大规模的资本支出建设新的项目,甚至可能减产。从长期看这将有助于对铜价形成支撑,但短期内无法改变铜价下跌的趋势。

责任编辑:刘征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yujingqiu.com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