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家电回收费计划7月开始征收

2012年03月30日 16:50 4216次浏览 来源:   分类: 再生金属资讯


  7月起买家电得交“回收费”了。近日,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分会相关负责人透露,《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的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将于今年4月初公布,计划7月1日实施。
  生产企业成本增加
  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规定,我国对电子废弃物的回收、拆解实行基金管理,用于该类产品回收处理费用的补贴。与前两次征求意见稿相比,即将颁布的《管理办法》为征求意见稿第三稿,提出的征收标准约降低20%,国内家电企业的成本压力有所减轻,不过预计每年征收基金规模仍将达到30亿元。最新标准为:电视机15元/台、电冰箱12元/台,洗衣机7元/台、房间空调器7元/台、微型计算机10元/台。其中,以电视机为代表的“黑电”厂商对此反应敏感。
  征收对象是具有自主品牌的国内生产企业;对于进口家电产品,实行谁进口、谁交纳;对于国内从事代工的企业,则不要求其交纳。家电生产者在每个季度结束后的10日内,向省级国家税务机关交纳;对于进口家电产品,由进口产品的收货人或代理人在报关时,向海关交纳。
  “回收费”会由谁买单
  昨日,记者走访国美和苏宁北行店了解到,卖场和消费者都不知道“回收费”这件事。不过,卖场和消费者的表现截然不同。
  卖场销售人员都表示,家电的利润本来就已经被压得很低了,如果再向企业征收“回收费”,那肯定吃不消。特别是以电视机为代表的“黑电”厂商反应敏感,赛迪顾问的统计数据显示:大型电视机企业的年出货量在六七百万台左右,照此计算,企业每年上缴的基金将达到六七千万元。
  大多数消费者则说,买台电视或洗衣机,贵个一二十块钱,不算啥,他们并不会刻意抢在《条例》出台前而提前购物。消费者普遍认为,生产企业提高成本后,“回收费”可能会转嫁到消费者身上。他们表示,为了生活环境的环保和安全,宁愿交钱让废旧电器得以很好地回收利用。
  相关企业直接受益
  据了解,日本消费者在购买家电时,就需要直接支付“回收费”。我国目前实施的电子废弃物相关政策概括为“生产者责任延伸制”,这一原则强调的不仅是生产者的责任,同时强调了整个产品生命链中不同角色的责任分担,消费者也在其中。
  据测算,电视、空调、电脑、洗衣机、冰箱这五类家电产品的生产企业一年缴纳的废旧电子电器回收处理基金将达到20亿元至30亿元。有关专家分析认为,随着国内外环保政策的完善,中国家电企业未来的环保成本将会不断增加。同时,水涨船高,预计产品售价也会逐步提高。
  东方证券分析师介绍,目前沪深两市从事废旧电子电器回收的企业主要有格林美、TCL集团、四川长虹、桑德环境等,这些企业有望直接受益。

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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